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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竣工后环保验收

2014-04-13 17:54:13 admin 235
来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 时间 :2014-3-11 16:36:03
  据四川省政府网2014年3月11日讯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都江堰市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等3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3月10日~14日(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
  电话(兼传真) :028-8058909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
  项目名单中包括“都江堰市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容72万立方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容72万立方米)
  建设内容 :建成库容72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450吨 ,服务年限5年,目前已填埋垃圾量约37.8万吨,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主体工程包括基础库区基础处理与防渗系统、地表水及地下水导排系统 、垃圾坝、渗滤液导流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已单独立项筹资建设,并通过验收) 、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及公用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 :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向峨乡石碑岗村4组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 ,2009年9月一期工程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制定有《都江堰市城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书及环保验收文件等材料由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收存和管理 。
  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填埋场工程建设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填埋场发酵气体由导气石笼内设置的穿孔HDPE管收集后排放 ;采用适时碾压 、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覆膜、利用山地植被隔离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措施控制恶臭无组织排放的影响。垃圾渗滤液和场区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采用8000立方米调节池+中温厌氧+MBR+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80立方米/天)处理后的清液排入蒲阳河,浓液回流至垃圾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出口安装有流量、COD、氨氮自动监测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川环监验字[2013]第128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 ,填埋场区场界H2S、NH3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填埋区甲烷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2.废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 ,渗滤液处理站出口废水中色度 、COD、BOD5 、SS、总氮 、氨氮 、总磷 、Hg 、Cd、Cr、Cr6+、总砷及总铅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垃圾处理场上游本底井、下游监控井、扩散井水体的pH及IMn、色度、Hg、Pb、Cd、NH3-N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所设噪声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本项目为污染物减排工程。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 ,该项目COD、NH3-N的年排放量均低于环评预测值 。
  5.进场垃圾控制情况
  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对进场垃圾种类进行了严格控制,规定只有环卫局垃圾车运送的城市生活垃圾才可进场进行填埋,各种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 、工业固废等均未进入填埋场。
  6.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搬迁安置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以填埋区场界外500米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 ,经验收调查 ,该范围内无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分布。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5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搬迁有关情况的函》(都府函[2013]152号)对搬迁完成情况进行了确认。
  7.生态影响恢复措施
  工程建设采取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填埋场利用山区自然冲沟建设 ,填埋库区周边构筑有截、排水系统,对进场道路两侧进行了绿化 。建设期间的剥离土和场周坡积土留作封场覆土使用 。
  8.老垃圾场封场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经验收调查,都江堰市徐渡老垃圾填埋场已按环评要求,进行了铺膜防渗、泥土覆盖 、安装导气井等封场处理 。
  9.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调查期间 ,共发放和回收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 ,经统计均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和基本满意态度。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未发生污染事故。
  10.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制定有《都江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应急预案》 ,明确了生活垃圾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填埋场周围设置了截洪沟,渗滤液调节池兼做事故收集池,库区下游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 。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杨健 028-61502632
  (2)建设单位:谢国云 139804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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